首页  工会简介  机构设置  教职代会  妇女工作  文体活动  工会文件  政策法规  计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2018年职工春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018-04-11 10:44  

各分工会:

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广大教职工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工会工作计划,湖北医药学院第八届春季田径运动会定于2018年4月20日举行。现将教职工参加春季田径运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好盛会。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0--21日。

2、地点:南、北校区运动场。

二、运动会议程

1、开幕式:4月20日上午8:00

2、比 赛:4月20日上午9:00至12:00(详见赛事安排)。

三、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职工。

四、项目和分组

组 别

年 龄 要 求

比 赛 项 目

男女青年组

35岁以前

(1983年及其以后出生)

100M、400M、800 M、铅球、立定跳远

男女壮年组

36—45岁

(1982—1973年出生)

100M、400M、铅球、

立定跳远

男女中年组

46—60岁

(1972—1958年出生)

铅球、立定跳远、赶猪、定点投篮

团体接力赛

同心协力(拔河赛)

注:男子铅球重7.26㎏,女子铅球4.00㎏。

五、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职工按年龄分组报名,每人最限报2项。

2、“同心协力”拔河赛,每队16人,男女各8人,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职工人数酌情组队、也可组联队。

3、各分工会把职工团体和个人参赛名单(电子版)于4月13日前交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肖文英,电话:8891097。逾期视作弃权。

六、比赛要求

1、各分工会负责人作为本参赛单位领队,负责本次运动会的报名、入场和比赛的各项工作。

2、所有项目的比赛均采取预决赛制,即1个赛次决定名次。

3、报名人数不足2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4、参赛职工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并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的年龄分组报名,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各分工会负责对报名职工的年龄分组和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比赛安全。

5、运动员参赛以《报名表》为准,比赛期间不予补报。

6、参赛者不得冒名顶替和临时改变比赛项目。

7、所有比赛项目严格按照工会确定的赛程进行,运动员按时到各比赛场地进行检录、比赛,3次检录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名次

1、原则上以参赛人数三分之二奖励,个人、团体项目的名次均视参赛人数按组、分项成绩录取。

2、参赛单位排名及计分方法:单位排名录取前三名。计分方法:本单位单项名次得分与团体项目得分之和,其中团体项目得分加倍计算。

3、设优秀组织奖3个。

八、奖励办法

1、凡获得名次的个人和团体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2、奖品于运动会结束后到校工会集体领取。

九、有关要求和处罚规定

1、严禁冒名顶替参赛。若发现或举报有冒名顶替、投机取巧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2、严禁通过不符合规则的方法帮助运动员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的该项比赛资格。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竞赛类报名表》、 《立定跳远报名表》

《铅球报名表》《赶猪、定点投篮报名表》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2018年运动会(立定跳远).xls已下载
附件【2018年运动会(铅球)报名表.xls已下载
附件【竞赛类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赶猪、定点投(报名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719-8891097  邮政编码:4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