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广大教职工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工会工作计划,湖北医药学院第八届春季田径运动会定于2018年4月20日举行。现将教职工参加春季田径运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好盛会。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0--21日。 2、地点:南、北校区运动场。 二、运动会议程 1、开幕式:4月20日上午8:00 2、比 赛:4月20日上午9:00至12:00(详见赛事安排)。 三、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职工。 四、项目和分组
组 别 |
年 龄 要 求 |
比 赛 项 目 |
男女青年组 |
35岁以前 (1983年及其以后出生) |
100M、400M、800 M、铅球、立定跳远 |
男女壮年组 |
36—45岁 (1982—1973年出生) |
100M、400M、铅球、 立定跳远 |
男女中年组 |
46—60岁 (1972—1958年出生) |
铅球、立定跳远、赶猪、定点投篮 |
团体接力赛 |
同心协力(拔河赛) |
注:男子铅球重7.26㎏,女子铅球4.00㎏。 五、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职工按年龄分组报名,每人最限报2项。 2、“同心协力”拔河赛,每队16人,男女各8人,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职工人数酌情组队、也可组联队。 3、各分工会把职工团体和个人参赛名单(电子版)于4月13日前交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肖文英,电话:8891097。逾期视作弃权。 六、比赛要求 1、各分工会负责人作为本参赛单位领队,负责本次运动会的报名、入场和比赛的各项工作。 2、所有项目的比赛均采取预决赛制,即1个赛次决定名次。 3、报名人数不足2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4、参赛职工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并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的年龄分组报名,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各分工会负责对报名职工的年龄分组和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比赛安全。 5、运动员参赛以《报名表》为准,比赛期间不予补报。 6、参赛者不得冒名顶替和临时改变比赛项目。 7、所有比赛项目严格按照工会确定的赛程进行,运动员按时到各比赛场地进行检录、比赛,3次检录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名次 1、原则上以参赛人数三分之二奖励,个人、团体项目的名次均视参赛人数按组、分项成绩录取。 2、参赛单位排名及计分方法:单位排名录取前三名。计分方法:本单位单项名次得分与团体项目得分之和,其中团体项目得分加倍计算。 3、设优秀组织奖3个。 八、奖励办法 1、凡获得名次的个人和团体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2、奖品于运动会结束后到校工会集体领取。 九、有关要求和处罚规定 1、严禁冒名顶替参赛。若发现或举报有冒名顶替、投机取巧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2、严禁通过不符合规则的方法帮助运动员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的该项比赛资格。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竞赛类报名表》、 《立定跳远报名表》 《铅球报名表》《赶猪、定点投篮报名表》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