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湖北医药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代会”)拟定于2011年1月上旬召开,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征集提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12月15日 ——2011年1月5日
二、有关要求
(一)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并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二)提案应就校园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干部人事、奖惩分配、后勤保障以及党建工作、思政工作和学生工作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做到观点明确,内容详实,表述精准,富有见地,切实可行。
(三)提案由“两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和“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出。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四)代表在填写提案表时应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即措施)。
(五)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处理;对一份提案同时涉及多个事情或部门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六)提案须用炭素、篮黑墨水或中性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一式两份(可复印)。提案表可在工会网页上下载,也可到工会办公室领取。
(七)提案由各代表团收集汇总,经代表团团长审定后,于2011年1月5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是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一条重要渠道。各代表团应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共同努力。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提案审理委员会
2010年12月15日
主题词: 教代会 征集提案 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