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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巾帼文明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03-28 14:48  工会

各妇委会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与监督,提升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巾帼文明岗”的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提升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校妇委会决定对2015年申报的各级巾帼文明岗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4月上旬

二、检查对象

2015年申报的各级“巾帼文明岗”

三、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采取报岗单位自查和校妇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汇报、看台帐、观现场等方式对“巾帼文明岗”在组织建设、活动载体、创建成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请各报岗单位在4月5日之前做好自查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和并对照《湖北医药学院“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填写自评分。4月5日后校妇委会将对各申报岗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项目:一是要有创建的组织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要有创建标识、牌匾、岗位成员照片或承诺内容上墙公示;三是要有岗位文化建设;四是要有创建工作台账,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五是要有工作成效,包括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人才效应、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奉献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提升创建质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精心安排,措施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帮助争创岗位进行业务指导,并根据评分细则要求逐行进行自查。

3.各报岗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和自评表于4月5日前报校妇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唐念东,电话:8891097,邮箱:15971877859 @qq.com。

附件:1.2015年度各级“巾帼文明岗”争创名单

2.湖北医药学院“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湖北医药学院妇委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

2015年度各级“巾帼文明岗”争创名单

序号

岗位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争创

级别

1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梁红霞

8871793

校级最佳

2

药护学院学生事务部

廖婧羽

8878252

3

预防医学教研室

郭怀兰

13581383169

4

第五临床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周艳

13597879460

校级

5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周莉

13872758589

6

护理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张秀霞

18772877221

7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桂程君

13971929079

8

基础医学研究所

郭阳

13657193799

9

病理学教研室

国宏莉

07198875315

10

人文党支部

何学军

13687215136

11

第四临床学院

张秋莉

12

图书馆流通部

孙天敏

13

药学院

罗冬青

8891124

附件2:

湖北医药学院“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集体名称: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考核

办法

自查分

考核

得分

基本

条件

女性占60%以上,争创岗位负责人是女性,3人以上(含3人)女性集体

走访座谈

实地查看

听取汇报

综合评议

创建

工作

(25分)

①领导重视,成立有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学院、本单部门整体工作;

7

②有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解决问题;

6

③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活动,收集情况;

6

④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6

创建

活动

(35分)

①创建活动计划全面、内容具体、措施得力、管理规范;

5

②有明确的创岗条件、创建目标、岗位职责、量化指标到岗到人;

5

③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5

④有明示于众的争创口号、创建巾帼文明岗的标示牌或胸牌、服务卡,接受社会监督;

5

⑤结合岗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

5

⑥坚持开展“四自”、“四有”教育,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

5

⑦建立了创岗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图片、影音、创岗故事、实物、原始记录等资料库,包括计划、措施、检查、申报、考核、表彰和总结等一整套全面的创岗资料文档。档案健全,资料齐全。

5

创建

成效

(40分)

①岗位人员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有一定数量人员成为岗位能手、标兵;

10

②岗位工作得到学校或系统、行业肯定,工作在本校或学院以及系统、本行业内居于前列;

10

③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活动;

10

④注重对岗上女职工的培养、锻炼、选拔、交流,人才效益明显。

10

备注: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岗成员中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文明单位评比、计划生育检查、社会治安检查中不合格的。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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